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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6-12浏览次数:字号:[ ]

审计科工作职责

 

1.对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

2.对学校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3.对学校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学校有关中层领导干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对学校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6.对学校零星基建与维修工程预、决算审计的实施。

7.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的审计,并对其过程及预算、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8.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9.对基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及调研的过程进行审计,并对有关基建事项提供审计咨询。配合上级做好审计工作;做好委托中介审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计划、准备、实施和报告;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情况等。

11.做好审计工作总结,对所审项目审计底稿的整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处理建议的撰写及档案的整理归档。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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